加拿大父母团聚移民常见问题汇总 - 申请篇

问:本人已婚,准备为我自己的父母申请团聚移民,那么我和妻子两个人中谁做“主申请人”?

申请人只能申请“自己的”亲生父母,所以你必须作为“主申请”,如果因为收入不够而需要妻子协助,那么妻子只能作为“副申请”,即“co-signer”。

问:申请父母团聚移民都需要哪些文件,有没有官方的 checklist 可以参考?

可以查阅加拿大移民局提供的 checklist,pdf 格式,网址:http://www.cic.gc.ca/english/pdf/kits/forms/IMM5771E.pdf

问:收到移民局的 Email 要求我提供父母的旅行记录(travel history),如何回复?

先附上一封由网友提供的,来自移民局的 Email 的内容:

In order for us to continue the processing of your application, we require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Travel History: Please state your current country of residence and provide a list of your travel history, if any, within the past year. This must be received at this office by: 2017/12/15.

If we do not receive a response within the time allotted to you from the date of this notice, a decision will be made based on the information on your file, which could result in the refusal of your application.

Please reply directly to this email and put your application number in the title.

移民局的来信已经说的很清楚了,首先,你只需直接回复这封 Email 即可。在回复的内容中,你应该说清楚两方面的内容:

  1. 你的父母目前居住在哪里。
  2. 在过去的一年中(within the past year)你的父母都去过哪些国家。

叙述清楚这些就可以了,不要随意添加其它不相干的内容,以免画蛇添足。

另外一种较为正规的回复方式是,下载移民局提供的“IMM5562 Travel Summary”表格,网址:http://www.cic.gc.ca/EnGLish/pdf/kits/forms/IMM5562E.pdf,填写后将其发送给对方。

问:什么是父母团聚移民的"information number"?

Information number 就是你的 application number 或 UCI number。

问:如何证明担保人(子女)与被担保人(父母)的关系?

在父母团聚移民所需文件的 checklist 里包含“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关系”这一项,原则上是需要提供担保人的出生证明,但很多80后或更早出生的人是没有这个证明的,此时该如何应对呢?根据网友们的经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中国找一个公证处办理《出生证明公证》。公证书的内容非常简单,其内容大致为:“某某人 19XX年X月X日出生于某地,父亲是XXX,母亲是XXX”,然后附带一份英文翻译就可以了。

问:递交父母团聚移民申请材料时,需要提交父母两人的出生公证书吗?

官方要求的文件 checklist 中应该没有这一要求,所以并非必须的。但有些人或移民中介可能会提交这些辅助材料。

问:递交父母团聚移民申请材料时,需要提交“户口本公证书”吗?如果需要,一定要在中国大陆的公证处办理吗?

这个并不是必须的,但根据网友经验来看,如果你的申请材料被分配到加拿大香港使馆,那么很有可能会要求你补交户口本公证书。该公证书并不一定要在中国大陆办理,在加拿大也可以。

问:需要提交父母的“身份证公证书”吗

官方要求的文件 checklist 中没有这一要求,无需提供。

问:父母团聚移民所需的材料中,哪些材料的公证书必须在中国的公证处办理?

通常,以下材料的公证书必须在中国大陆办理:

问:父母已经分居多年,但尚未离婚,可否只担保其中一人移民到加拿大?

可以。但是在计算家庭人口数量时还是要将2位老人都包含在内,因为他们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依旧存在。

问:等待父母移民的过程中,如果 co-signer 退出了,是不是父母的移民申请也将被拒绝了?

首先,明确一下 co-signer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出。根据移民局和相关法律的要求,一旦父母的移民得到了批准并成功登陆了,那么 co-signer 就不能退出了;在此之前可以随时退出。一旦 co-signer 退出,移民局将重新审核担保人的收入,如果收入依旧符合要求则继续办理,否则只能是被拒了。具体的细节,请查询 CIC 网站或致电 CIC 查询。

问:在填写父母团聚移民的抽签表格时,我的一些个人信息写错了,如何修改?

请参考移民局网站上的《提交担保父母移民意向表后如何更新我的信息?》,上面有详细的说明。

问:在现行的抽签制度下,夫妻二人能否分别填写抽签表单但是都担保其中一方的父母,这样能否增加中签的机会?

这样做是不行的,因为无论夫妻中的一方谁做“担保人”都只能担保“自己的父母”,而非对方的父母,所以你的这种做法是无效的。而且如果加拿大移民局允许这样的行为,也只能证明这套抽签制度是不公平的。

问:在现行的抽签制度下,有个别移民中介宣称如果通过他们申请的话可以增加中签率。这可信吗?

不要相信,这种中介完全是在胡说和欺骗客户。中介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特权,他们除了熟悉如何准备申请材料之外,并不比你有任何优势。

问:老人退休前在大陆的军队工厂里当普通职工,并未入伍。现在被移民局要求补材料提供“military table”;不知道这是什么表格,也不会填,怎么办?

如果老人确实没有在军队中服役,那么只需向移民局解释清楚,如实反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