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为我的养孩子申请了永久居留权。现在申请公民身份是否为时已晚?
并不晚。在以下情况下,您可以申请收养子女的公民身份:
- 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是加拿大公民,出生在加拿大或在收养时通过入籍;以及
- 您提交公民身份补助金申请,并附上正确的文件和费用。
您无需撤回现有的永久居留申请。但是,如果您这样做了,您可能有资格获得退款,具体取决于您何时取款。
- 如果您在签证办公室评估赞助部分之前撤回申请,您将获得全额退款。
- 如果签证办公室已经评估了赞助部分,但尚未开始处理永久居留部分,您将获得部分退款(19岁以下儿童75加元,19岁或以上成人475加元)。
- 一旦签证办公室开始处理永久居留部分,您将不会获得退款。
上述内容翻译自加拿大移民局提供的 I have applied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for my adopted child. Is it too late to apply for citizenship inst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