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作为房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房东什么时候才能提前驱逐租客?
如果租客存在下列行为,房东可以向“安省房东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申请仲裁并提前驱逐租客:
- 拖欠租金且屡次催缴无效;
- 租客骚扰房东或其他房客,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 租客在室内从事非法活动或危害其他租客的安全;
- 租客故意或疏忽大意给房东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注意,尽管房东有权驱逐租客,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东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给出租客相应的警告和通知,而且租客也有权利随时纠正自己的行为来避免被驱逐。因此,驱逐租客确实是一件比较复杂和消耗精力的事。因此,作为房东还是应该在筛选租客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以免给自己带来烦恼。必要时可以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房东可以在租约到期时单方面结束租约并驱逐租客吗?
安省“民用出租法(RTA)”规定,如果租客在租约到期时没有意愿离开,双方的租约将自动转为月租模式。此时,房东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除非经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终止合同。仅在下列情况下,房东才能在约满后驱逐租客:
1) 租客在之前的租期内连续晚交房租; 2) 房东不再提供出租服务,而是将出租单元用于自己的家庭使用; 3) 房东要翻建、装修出租单元或者即将出售房产。
加拿大政府规定在冬天不能驱逐租客?
你们有没有遇到租客没交房租的情况呢?有没有租客不按时交房租或者不交的情况呢?有些房东可能会听说政府规定冬天不能赶走租客,但是这种说法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完全是法盲群体中的以讹传讹。
在安省,房屋租赁法规定,如果租客不交房租,房东可以在租金到期后的第二天给租客一个通知(N4通知)并送达给租客。如果租客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交租或者搬走,这个通知就无效了。如果租客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采取行动,房东可以在通知期结束后一天向LTB申请驱逐租客或要回拖欠的房租。
有些人认为政府法律保护租客,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赶租客走,但这是谣传。根据经验,通常的法律程序需要大约2个月,包括发送N4通知14天,申请L1听证会28天,仲裁官签发标准驱逐令11天,请法警强制执行7天。
如果你遇到了麻烦的租客,按照法律程序尽快采取行动是很重要的,这样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特别是在填写相关表格时,如果有任何错误都会导致通知无效,因此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并采取及时行动,以保证自己的最大利益。下一次我们将讨论如何挑选好的租客,避免出现租赁纠纷。
避免麻烦的第一步是挑选高质量的租客
要把租客赶出去,通常需要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如果你碰上了职业租霸,他们可能会一直拖延你的时间,让你花费更多的金钱和精力。怎么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呢?
我们建议你:
- 甄别职业租霸,看看他们的签约方式和态度是否正常;
- 认真筛选租客,调查他们的背景信息;
- 最好打电话确认租客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 如果租客有之前的租房记录,要和原房东联系核实;
- 在收取租金和押金时,最好要求租客提供支票,避免现金交易。
如果你能够认真筛选租客,就能够避免遇到麻烦的租客,避免亏损。
拒绝“垃圾租客”也要讲究方法
如果你认定一个人是“垃圾租客”,也不要简单粗暴的拒绝对方,因为这可能给自己惹上“歧视”的官司。安省的人权法例规定,在住宿、企业雇佣、专业组织、提供服务和签订合同等五个领域内,任何人都不能根据特定的歧视理由来对待相关人群。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只要收到不同的区别对待,都属于歧视。歧视的理由包括:种族、肤色、性别、年龄、国籍、婚姻状态、家庭状态、残障和刑事记录等等。
在安省的人权法庭的案例中,有个房东因为租客没有加拿大的工作记录、信用报告和不满足最低工资要求的理由,拒绝租客的申请。结果,租客以出生地和国籍为由告上了人权法庭,房东因歧视新移民被判定,并命令赔偿5000加币。因此,如果你需要拒绝租客,必须以个人的理由,比如这个人有信用破产的记录等等,但你不能以很概括的理由拒绝,特别是针对特定人群,因为这样有可能会涉及到歧视的问题和投诉。
如何与租客签订租约
首先提醒大家,如果你生活在在安省并且想要与租客签订租约,那么自2018年4月30日起必须要使用安省政府提供的“标准租约”模版。标准租约可以在政府的网站下载,链接:Residential Tenancy Agreement (Standard Form of Lease)。注意,这个模版会每隔几年提供一个新版本,所以请尽量使用新版。
为了让房东和租客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未来产生纠纷,政府制定了这份标准合同。关于合同中的一些不好理解的条款,说明如下:
- 标准租约是否都适用?如果你的合同是2018年4月30日之前签订的,并且你仍然在继续租住,旧合同仍然有效,不需要签署新合同。但是,标准租约不适用于养老院、移动住宅、社会保障房,或者其他不适用于民用租赁法的情况。
- 如果房东不签标准租约会怎样?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租客书面要求签署标准租约,但房东仍然拒绝,租客有权扣留一个月的房租,或者可以提前60天通知结束租约。
- 如果我作为房东想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怎么办?这时,我们需要重视 Schedule A 的重要性。你需要在合同附件中明确规定标准租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例如租户在住所内是否可以吸烟、吸食或种植大麻等。
我们常说加拿大是一个重视契约精神的国家,所以我们需要以诚信为先。如果在签署标准租约时,租客和房东共同讨论解决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形成双方都同意的条款,那么在居住期间就可以将纠纷减少到最低,这不是更好吗?
房东需要承担的维修义务
作为房东,如果收到租客的要求,告诉我们房子出现了问题,需要处理。那么,房东有责任对房子进行修缮和保养。但是,房东只需要修补,不需要全部翻新或者升级。房东不可以把修补责任转嫁给租客,也不可以让租客为100元以下的修补费用买单。
其次,房东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租客的修补请求做出回应,并且有效地解决和处理问题。通常的处理时间是三天左右。
房东如何合理合法的上调租金价格?
加拿大安省的“民用出租法(RTA)”保护租客的基本住房权益。该法律规定房东不得无理由的随意涨价,且涨价时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涨幅。如果房东需要涨价,通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 每12个月才能上调1次房租价格;上调价格之前,需要提前90天给租客一个书面的通知,通知中需要写明涨价的幅度和生效时间。书面通知可以使用“安省房东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提供的代号为“N1”的表格。该表格可以在 LTB 的网站下载:https://tribunalsontario.ca/ltb/forms/
- 如果房东的出租成本有着明显地增加以至于超过了法律提供的指导价格,则需要向 LTB 提交申请,经 LTB 同意后方可调价;
- 房东和租客协商后,租客同意房东为其提供新的服务内容,而因此带来的涨价幅度不得超过法律指导幅度+3%。
- 房东向租客提供额外服务时(比如租客需要停车位),需要上调的涨价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在合理成本之内,不能漫天要价。否则,租客有权向 LTB 投诉并追回钱款。
房东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不受法律指导幅度的限制而大幅上调租金?
以下情况下房东才能向 LTB 申请大幅上调租金:
- 房东的地税、水电煤气开销成本出现了大幅增长。例如,上一年的法律指导下的增幅是1.8%,而你的地税涨幅超过1.8%*150%=2.7%,这就符合“大幅增长”的标准;
- 房东重新装修了房屋,更换、新增了设备。但日常的维修以及美化的工作不属于这个范畴。
- 房东为房子提供了更周全的安保服务。
注意,房东向 LTB 申请大幅涨价时,必须从 LTB 的网站上下载和填写代号为“L5”的表格。该表格可以在 LTB 的网站下载:https://tribunalsontario.ca/ltb/forms/